防爆手电筒的透明件的设计与要求
因为钢化玻璃具有透光性好 、强度高等特点,所以透明件的材料采用4mm厚钢化玻璃,不仅要承受内部的爆炸压力及GB 3836.1-2010第26.5.2条热剧变试验的要求,还要承受能量为4J的冲击试验而不损坏。透明件与透明件固定圈为胶黏结合面,胶黏材料应符合GB 3836.1-2010第12章的规定,粘接面不能有缝隙、气泡等,强光电筒壳内净容积通过计算约为25m³,粘结结合面的宽度应不小于6mm。除胶黏外,透明件内侧有反光杯支撑固定。
粘接材料
根据本部分第24章规定的文件应证明与安全有关的粘接材料在运行中有足够的热稳定性。 如果粘接材料连续运行温度(COT)的下限值不高于低工作温度、上限值于高运行温度至少20K,则应认为有足够的热稳定性。
注: 如果粘接材料承受不利的运行条件,宜由制造商和用户协商解决措施。
热剧变试验
灯具的玻璃透明罩和电气设备观察窗应承受热剧变试验,试验时使它们处在高工作温度下,用温度为(10±5)℃,直径为1mm的喷嘴对其喷水,不发生破裂。
我公司生产的防爆手电筒的透明件俗称钢化玻璃采用的是大于4mm的钢化玻璃,能够承受4J的能量冲击,经过检查测试,我公司防爆手电筒透明件能够完全满足国家要求,用户大家可以放心使用。